柳钢股份(601003):柳钢股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来源:华体体育在线登录 发布时间:2026-01-19 16:02: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别的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本募集说明书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公开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1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要求编制。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募集说明书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不一致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里面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这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入资产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本募集说明书所述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构的批准、核准或注册。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并关切以下重要事项及公司风险。
(一)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这次发行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二)这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西桂环壹号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西产投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创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长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长航-启航 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东乐居商贸集团有限公司、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 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发行对象不超过 35名特定对象,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这次发行股票。上述发行对象在这次发行前后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这次发行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这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5年 12月 19日。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这次发行价格为 4.2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四)根据本次发行竞价结果,本次拟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71,428,571股,未超过公司股东会决议授权的上限,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配现金股利、分配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根据详细情况对这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做出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五)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这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需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
这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和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六)根据这次发行的竞价结果,这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0,0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
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七)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有关事项,逐渐完备董 事会、股东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 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柳州钢 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八)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发行前滚存的未分 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九)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长期资金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逐步加强长期资金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 工作的意见》([2013]110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 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文 件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制定了这次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 即期回报的措施,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能获得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相关措施及承诺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与 这次发行相关的声明”。同时,公司提示投资者关注本募集说明书里面公司制定填 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重大风险提示 这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股权的人与实际控制人发生明显的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 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的人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 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与这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的有关内容,并特 别注意以下特别风险提示: 1、经济周期波动风险
钢铁工业是我国最重要的基础工业之一,其发展与煤炭工业、采掘工业、冶金工业、动力、运输等高度相关,属于强周期性行业,对经济和商业周期的波动较为敏感,受上下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影响较大。钢铁行业的下业如房地产、汽车、机械、铁路、造船等均是用钢重要领域,且易受宏观经济影响,其中房地产需求占建筑钢材需求的 50%以上,对钢材需求影响大,在经历过前期的增速放缓、需求萎缩后,目前钢铁行业下游需求基本趋于稳定,有助于钢铁行业稳定发展,但 下游景气度仍易对钢铁行业产生直接影响。经济周期性波动期间存在很多不确定 因素,行业的景气程度对公司经营产生较大影响。 2、产能过剩风险 钢铁行业属于“两高一剩”行业,2016年 2月初,国务院发布钢铁业化解过 剩产能意见,指出从 2016年开始,用 5年时间再压减粗钢产能 1亿-1.5亿吨(后 修正为 1.4亿吨),同时严禁新增产能,并鼓励企业通过主动压减、兼并重组、转 型转产、搬迁改造、国际产能合作等途径,退出部分钢铁产能。近几年我国抑制 钢铁产能的政策密集出台,《钢铁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要求严 禁新增产能,并实施产量压减控总量,去产能压力仍将在一定时期内持续存在, 并将制约钢材市场运行。 3、外部环境不确定性风险 2025年 7月 4日,越南工贸部签署第 1959?QD-BCT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 的热轧板卷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 23.10%~27.83% 的反倾销税,措施自 2025年 7月 6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2025年 7月 22 日,日本财政部发布了重要的公告称,应日本制铁株式会社、日本冶金工业株式会社、NAS 钢带株式会社、日本金属株式会社于 2025年 5月 12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 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的冷轧不锈钢板卷启动反倾销调查。随着国际上对国内钢 材的反倾销、高关税局势,国内钢铁行业高碳产品出口成本显著抬升。 1、安全生产的风险
近年来国内工业生产的安全问题比较突出,国家对于生产安全的约束要求日趋严格,这使得企业对于安全生产建设的投入大幅度的增加。发行人近年来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积极努力提高生产设备和作业环境的安全度,一直在改进和完善各种安全预防的方法,但突发安全事件的可能性依然存在,一旦防范措施执行不到位,将可能会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减少企业出售的收益和利润。
1、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8.41%、68.99%、68.04%和 65.36%, 资产负债率相比来说较高,主要系公司防城港钢铁基地建设投入规模较大,资金筹措 主要是通过自有资金及对外融资进行,前期推高了负债规模。报告期内,公司资产 负债率保持在偏高的水平,但随着项目逐步完工,目前债务规模趋稳。若未来宏 观经济发生变化或公司不能及时取得金融机构资金支持,将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带 来不利影响。 2、固定资产减值风险 作为钢铁生产企业,公司固定资产规模较大,截至 2022年末、2023年末、 2024年末和 2025年 9月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3,748,435.28万元、 3,658,889.76万元、4,259,069.77万元和 4,426,777.54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 为 52.49%、53.36%、65.85%和 69.47%。未来,若国家产业政策或钢铁行业环境 等发生不利变化,企业存在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盈利水平 造成不利影响。 3、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营业业务毛利率分别是-1.55%、1.52%、3.00%和 5.65%,各 期毛利率水平偏低,公司毛利率水平受钢铁产品价格、铁矿石的金额及煤炭价格波 动影响较大,未来公司仍将面临结构性产能过剩导致的产品价格下降和原材料、 燃料价格波动所带来的毛利率波动风险,进而带来公司盈利波动的风险。 这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在对市场和行业技术趋势,和公司自身发展的策略和条件做出审慎分析基础上,做出的投资决策,公司对这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如项目建成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后,市场环境突变、行业竞争加剧、产业政策出现重大变化,相关产业不能保持同步协调发展,将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期效益带来较大不利影响。
将粉状或细料状含铁物料和熔剂均匀混合,经烧结机烧成块矿的过程,所 得的烧结矿是高炉炼铁的主要原料
以煤为原料、经焦炉及后续煤气净化和精制工序生产出焦炭和煤化工产品 的过程
把生铁、废钢等中的杂质氧化脱除至规定范围,然后添加铁合金,最终使 碳及合金元素达到规定范围的过程
铸钢过程中生产的半制成品,包括连铸坯及初轧坯,是轧机轧制成品材的 原料
由连续带钢轧机或单机架带钢轧机生产,并由卷取机成卷的板状钢材称之 为板卷。
具有一定断面形状的长形钢材产品,其横断面一般类似 H、I、L、T、U或 Z等英文字母
棒状、长条形的钢材产品,一般指以打捆形式交货的螺纹钢、圆钢、光圆 钢筋等热轧钢材
成盘卷交货的热轧金属材料,一般指圆形截面,直径范围为 5.5-30.00mm 呈盘卷的热轧钢材,按用途主要可分为钢筋混凝土用线材及金属制作的产品用线 材等
一般项目:烧结、炼铁、炼钢生产及其产品、副产品的销售;钢材轧 制、加工生产及其产品、副产品的销售;炼焦生产及其产品、副产品的 销售(凭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准的范围经营);金属矿石销售;煤炭 及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专用 化学产品营销售卖(不含危险化学品);耐火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 售;润滑油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废钢销售;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 术的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 表、零配件及有关技术的进口业务;本企业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 务;货物装卸、驳运;机械设备租赁;机械加工修理;金属材料代销; 技术咨询服务;房屋门面出租;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货物仓 储;检测检验服务;再生资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控制股权的人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柳钢集团持有公司 191,096.36万股,持股票比例 74.57%,为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资委持有柳钢集团 100%股份,为 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与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之 间控制关系图如下所示: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控制股权的人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明显的变化。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发行人股权不存 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限制权利的情形。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征及行业竞争情况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及《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证监会公告 2012[31]号),公司所处行业为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代码 为 C31)。 1、行业管理体制及主管部门
公司产品属于钢铁行业,行业主管部门包括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和生态环境部,行业自律组织为中钢协,主要相关职能详见下表:
1、负责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钢铁行业的发展的策略、规划和其中重点领域的 专项规划(含基地规划),提出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目标及产业布局;2、审 核钢铁行业的重点项目以及大规模的公司集团的投资规划,协调重大问题;3、 研究、拟订、修订钢铁行业的产业政策,起草法律、法规及配套的规章、制 度并监督实施;4、提出钢铁行业的体制改革、技术进步、投融资、利用外 资、金融、贸易、财税政策建议及专项消费政策和配套措施
1、负责研究提出工业发展的策略,拟订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 施;2、指导工业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订;3、对工业日常运行进行 监测等;4、制定钢铁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
1、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 的意见;2、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并承担 环境监视测定和信息发布;3、对钢铁企业的环境污染情况做监测,同时对环 境污染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1、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结合行业特点,制定行规行约,建立自律机 制,不断规范企业行为;2、开展行业调查研究,参与拟定行业发展规划、 产业政策法规等工作;3、组织收集、整理、分级发布国内外钢铁行业市场 状况和经营管理、经济技术等信息;4、经政府部门批准或授权参与制修订 行业有关标准、规范,组织推进贯彻实施等
钢铁工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在我国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中发挥着及其重要的作用。为促进钢铁工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健康发展,国家近年来出台了多项行业规划性政策,主要如下:
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化解钢铁行业过剩产能、推动钢铁企 业实现脱困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政策措施,并就 加强组织领导、推进组织实施作出了具体部署。
为实现钢铁行业的整体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规划文件落实了 2016- 2020年需落实完成的十大重点任务:1、积极稳妥去产能 去杠杆;2、完善钢铁布局调整格局;3、提高自主创新能 力;4、提升钢铁有效供给水平;5、发展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6、 推进绿色制造;7、促进兼并重组;8、深化对外开放; 9、增强铁矿资源保障能力;10、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关于做好 2017年 钢铁煤炭行业化解 过剩产能实现脱困 发展工作的意见》
意见指出:1、牢牢把握钢铁煤炭去产能的指导思想和基 本原则;2、加强统筹协调,精心做好 2017年钢铁煤炭去 产能工作;3、狠抓任务落实,确保去产能各项工作落到 实处见到实效。
通知指出:对长期亏损、失去清偿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钢 铁企业,落后产能和其他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产能,坚决压 缩退出相关贷款。严禁向生产销售“地条钢”的公司可以提供 任何形式的授信支持。积极支持合法合规企业加强有效供 给。引导支持合法合规的钢铁企业按照市场需求组织生 产,逐步的提升钢材产品特别是建筑钢材有效供给质量和水 平。鼓励合法合规的钢铁企业与上游煤炭企业,下游汽 车、家电、建筑等用钢企业签订长期合同,建立稳定、诚 信的合作关系。
通知要求,1、调整优化产业体系,推进产业绿色发展; 2、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构建清洁低碳高效能源体系;3、 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发展绿色交通体系;4、优化调整用 地结构,推进面源污染治理;5、实施重大专项行动,大 幅降低污染物排放;6、强化区域联防联控,有效应对重 污染天气;7、健全法律和法规体系,完善环境经济政策; 8、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严格环境执法督察;9、明确落实 各方责任,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
《工业与信息化部 办公厅、国家开发 银行办公厅关于加 快推进工业节能与 绿色发展的通知》
为服务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战略,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工 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开发银行将进一步发挥部行合作优 势,充分借助绿色金融措施,大力支持工业节能降耗、降 本增效,实现绿色发展。
意见提出的主要目标是:全国新建(含搬迁)钢铁项目原 则上要达到超低排放水平。推动现有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 造,到 2020年底前,重点区域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取 得明显进展,力争 60%左右产能完成改造,有序推进其他 地区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到 2025年底前,重点 区域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基本完成,全国力争 80%以上 产能完成改造。意见提出的重点任务包括:(1)严格新改 扩建项目环境准入;(2)积极有序推进现有钢铁企业超低 排放改造;(3)依法依规推进钢铁企业全面达标排放; (4)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和不符合相关强制性标准要 求的生产设施;(5)加强企业污染排放监测监控。
力争到 2025年,钢铁工业基本形成产业布局合理、技术 装备先进、质量品牌突出、智能化水平高、全球竞争力 强、绿色低碳可持续的发展格局。
加强源头控制,采用低硫煤、低硫矿等清洁原、燃料,采 用先进的清洁生产和过程控制技术,实现大气污染物的源 头削减。
《重污染天气重点 行业应急减排措施 制定技术指南 (2020年修订 版)》
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环保绩效水平先进的企业,可以 减少或免除应急减排措施,从而鼓励“先进”,鞭策“后 进”,促进全行业高质量发展。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扩为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汾 渭平原等地区以及其他“2+26”大气通道城市。上述地区 严禁增加钢铁产能总量。未完成钢铁产能总量控制目标的 省(区、市),不得接受其他地区出让的钢铁产能。长江 经济带地区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冶炼项目。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置换比例不低于 1.5∶1,其他地区 置换比例不低于 1.25∶1。对完成实质性兼并重组(实现 实际控股且完成法人或法人隶属关系、股权关系、章程等 工商变更)后取得的合规产能用于项目建设时,大气污染 防治重点区域的置换比例可以不低于 1.25:1,其他地区的 置换可以不低于 1.1:1。
严格钢铁冶炼项目备案管理,规范建设钢铁冶炼项目,强 化钢铁项目备案事中事后监管,以巩固化解钢铁过剩产能 成果,推进钢铁产业结构调整,推动钢铁行业实现碳达 峰、碳中和。
提出力争到 2025年,钢铁工业基本形成布局结构合理、 资源供应稳定、技术装备先进、质量品牌突出、智能化水 平高、全球竞争力强、绿色低碳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格 局。
提出大力推动节能减排,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 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推进经济社会发展 全面绿色转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围绕炼油、水泥、钢铁、有色金属冶炼等 17个行业,提 出了节能降碳改造升级的工作方向和到 2025年的具体目 标。对于钢铁行业,提出到 2025年,钢铁行业炼铁、炼 钢工序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比例达到 30%,能效基准水 平以下产能基本清零。
提出 2023-2024年钢铁行业稳增长的主要目标,包括供需 保持动态平衡、固定资产投资稳定增长、经济效益显著提 升等,并明确了实施技术创新改造行动、快速推进绿色低 碳改造、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等工作举措。
1、炼铁能耗:基准水平 435千克标准煤/吨,标杆水平 361 千克标准煤/吨。 2、炼钢能耗-转炉工序:基准水平-10千克标准煤/吨,标杆 水平-30千克标准煤/吨 3、炼钢能耗-电弧炉冶炼:(1)30吨
鼓励绿色技术创新和绿色环保产业发展,坚决遏制高耗 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涉及钢铁鼓励类 7 项、限制类 21项、淘汰类 28项。
到 2025年底,钢铁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达到 30%;废钢利用量达到 3亿吨,电炉钢产量占粗钢总产量 比例力争提升至 15%。
暂停公示、公告新的钢铁产能置换方案,以修订产能置换 办法,促进行业组织结构优化和减量提质发展。
促进钢铁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升级,建设智 能制造示范工厂,发布钢铁行业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 南。
立足钢铁行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新阶段,细化符合行业高质量发 展系列指标,建立分级分类管理体系,对钢铁企业实施 “规范企业”和“引领型规范企业”两级评价,促进要素资源 向优势企业集聚,加快提升行业整体发展水平。2026年底 前完成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并将产能合规性与环保、能 效指标挂钩,对未达标企业实施产能置换限制和阶梯电价 政策。所有冶炼设备须具备完备的项目建设手续,严格执 行《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要求,现有主体工艺技 术及装备符合《产业体系调整指导目录》要求,不存在淘 汰类工艺技术及装备。
2025—2026年,钢铁行业增加值年均增长 4%左右,修订 发布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加大产能减量置换力 度,对发展电炉钢、氢冶金等低碳炼铁工艺和兼并重组、 高端特殊钢等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项目给予差别化减量置 换比例支持。落实《工业重点行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 造指南》,加快高炉、转炉、电炉、捣固焦炉、顶装焦 炉、烧结机等限制类装备升级及一代炉龄服役到期的老旧 设备更新,推进主体设备大型化改造。推广先进电炉、特 种冶炼等高端装备应用。
各省(区、市)炼铁、炼钢产能置换比例均不低于 1.5: 1。对 2021年 6月 1日之后兼并重组新取得的合规产能用 于项目建设的,各省(区、市)炼铁、炼钢产能置换比例 均不低于 1.25:1。
钢铁行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产业,是技术、资金、资源、能源密集型产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涉及面广、产业关联度高、消费拉动大,为建筑、机械、汽车、家电和造船等行业提供了重要的原材料保障。钢铁工业是典型的周期性行业,其发展与国家宏观经济发展密切相关。中国经济的高质量增长和广阔的市场前景,为钢铁工业的发展提供了机遇和动力。
钢铁工业的产品主要用于建筑、机械制造、汽车、轻工、交通运输等行业,同时,也依赖于煤炭工业、采掘工业、冶金工业、动力、运输等工业部门的发展。由于相关上下业多属于周期性行业,因此钢铁行业的发展受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较大,相关行业的发展周期、景气状况和生产成本的变化会直接影响钢铁工业的需求,从而导致钢铁工业受宏观经济周期的影响比较明显。
2022年以来,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钢铁行业需求下降;多项地产利好政策出台,但市场回稳需要一定周期,短期内钢材需求仍呈弱势,供需结构将继续优化。
行业内企业兼并重组趋势延续,未来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2022年,在双碳目标大背景下,国家相关部委不断完善政策以推进钢铁行业节能环保、绿色发展。
2022年钢铁产业政策主要集中在降能耗和提高废钢使用量上。降能耗方面,如《关于促进钢铁工业高水平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提出,到 2025年,80%以上钢铁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吨钢综合能耗降低 2%以上,钢铁行业吨钢综合能耗降低 2%,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 2020年下降13.5%,确保 2030年碳达峰等。提高废钢使用量方面,到 2025年,废钢铁加工准入企业年加工能力超过 1.8亿吨,短流程炼钢占比达 15%以上;到 2030年,富氢碳循环高炉冶炼、氢基竖炉直接还原铁、碳捕集利用封存等技术取得突破应用,短流程炼钢占比达 20%以上。
2023年,钢铁行业整体承压,表观需求总量下降,用钢行业分化态势明显,2023年,我们国家粗钢产量为 102,885.97万吨,同比增长 1.07%;粗钢表观消费量9.33亿吨,同比下降 2.8%,供需矛盾仍突出。主要用钢行业分化明显,其中房地产行业持续下行,基本的建设和制造业用钢需求则有所增长,特别是绿色低碳驱 动的新能源用钢等增长较为显著,汽车、造船、家电等传统行业用钢也有一定增 长。钢材市场价格同比下降,全年中国钢材市场价格指数(CSPI)平均值为 111.86点,同 比下降 9.33%。 2024年,钢铁行业运行持续呈现高产量、高成本、高出口、低需求、低价格、 低效益的“三高三低”局面,进入“减量发展、存量优化”阶段的特征日益明显。 钢铁产量同比下降,国内消费持续下降。整体看,钢铁消费降幅明显大于产量降 幅,市场供强需弱的态势未改。钢材市场价格同比下降,铁矿石的金额高位运行。2024 年,中国钢材市场价格指数(CSPI)平均值为 102.47点,同比下降 8.39%。 2025年上半年,中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 6.4%,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增 长 4.6%,制造业投资同比增长 7.5%,为钢铁行业平稳运行提供了需求侧支撑。 铁矿石、煤焦等原材料价格同比下降,叠加钢铁行业开展自律控产工作的影响, 钢铁行业释放了一定的利润空间。钢铁行业积极应对强供给、弱需求的挑战,实 现了粗钢产量稳中有降、经济效益同比改善、环保水平持续提升,行业总体运行 情况好于预期。但当前钢铁行业已确定进入深度调整期,强劲的供给能力与减弱的 需求仍然是钢铁市场当前的主要矛盾,钢铁行业利润有所修复,2025年 1-9月, 中钢协重点统计钢铁企业平均销售利润率为 2.10%,同比上升 1.39个百分点。 2020年以来,中国生铁、粗钢产量整体呈现下降趋势。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0年,我们国家粗钢产量达到 106,476.68万吨,生铁产量 88,897.61万吨。2021年,我们国家粗钢产量达到 103,524.26万吨,同比下降 2.77%;生铁产量 86,856.78万吨,同比下降 2.30%。2022年,我们国家粗钢产量达到 101,795.90万吨,同比下降1.67%;生铁产量 86,382.78万吨,同比下降-0.55%。2023年,我们国家粗钢产量为102,885.97万吨,同比增长 1.07%;生铁产量 87,210.79万吨,同比增长 0.96%。
2024年,全国累计生产粗钢 100,509.10万吨,同比下降 2.31%;生铁产量 85,173.70万吨,同比下降 2.34%,实现了产量下降的预期目标。
国家统计局多个方面数据显示,2025年1-9月全国粗钢产量7.46亿吨,同比下降2.9%。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2022年全国粗钢表观消费量为 9.60亿吨,同比下降 3.23%。2023年全国粗钢表观消费量 9.33亿吨,同比下降 2.8%。2024年粗钢表观消费量 8.92亿吨,同比下降 5.4%。2025年 1-9月,粗钢表观消费量 6.47亿吨,同比下降 5.68%。
2023年,CSPI呈现“前高后低,震荡下行”的总体态势,全年平均值为 111.86点,同比下降 9.33%。1-3月价格出现小幅上升,4-5月由升转降,6-10月窄幅波动,11月明显上涨,12月升幅收窄。12月末 CSPI为 112.90点。
2024年,CSPI延续下行趋势,全年平均值为 102.47点,同比下降 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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